新华百货股权之争升级 董事会拒绝大股东崔军董事换届提案

   2017-12-22 观点地产网3000

  12月21日,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公司股东上海宝银和上海兆赢的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提案,但由于违反公司章程,董事会最终拒绝上述申请。

  公告指出,新华百货12月20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宝银和上海兆赢以邮件方式向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增加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其中,上海宝银和上海兆赢在函件中要求换届选举新华百货非独立董事,6名提名候选人中有5人为上海宝银及上海兆赢高管,包括上海宝银执行董事、总经理崔军。

  新华百货指出,由于上海宝银和上海兆赢提案中违反《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第一百零八条关于董事会任期时间以及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的规定。

  同时,上海宝银和上海兆赢已多次重复提出过类似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提案,以上提案不利于公司的稳定和发展,最终将实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私募人士崔军旗下上海宝银和上海兆赢在2015年历经六次举牌和一次增持,成为新华百货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33%。

  不过,崔军和新华百货之间的关系并不融洽。其中2015年在4月14日,崔军对新华百货完成了首次举牌,持股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0191%。此后的10个交易日内通过旗下基金迅速将持股比例提高到10%,跃升为新华百货第二大股东。为应对突如其来的举牌行动,新华百货在一个月内两度停牌。

  此后,上海宝银与新华百货旧主物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续拉锯战,甚至一度出现资本市场鲜见的“因举牌而导致公司股权不具备上市条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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