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9日,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百货”)发布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公告表示,新华百货在2017年前三季度已计提预计负债的基础上,增加计提预计负债约4700万元,而此次计提将减少新华百货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22万元。
《财镜》注意到,2017年12月19日,新华百货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结果的2017-066 号公告,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新华百货与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世界实业集团”)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做出二审判决。法院认定由于新华百货的重大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就涉案合同的相关事宜,当事人双方应以协商方式彻底解决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大世界实业集团可向新华百货主张解除合同,并承担赔偿此案所判无法涵盖的损失等违约责任。
近期,大世界实业集团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000万元的赔偿损失,不排除后续大世界实业集团要求新华百货承担违约责任的可能。对此,新华百货基于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和预估后续诉讼赔偿风险的考虑,在2017年前三季度已计提预计负债的基础上,增加计提预计负债金额约47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新华百货2017年前三季度披露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亿元,而此次计提将减少其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22万元,约占前三季度净利润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