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商局集团总经理助理、招商地产总经理林少斌受贿案一审在近日宣判。
6月16日,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对林少斌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原招商地产总经理林少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林少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2015年8月25,时任招商局集团总经理助理的林少斌因涉嫌受贿罪被传唤,同日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两天后,招商局集团发布了林少斌免职的内部文件,同年9月10日经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由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执行逮捕。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1年11月间,被告人林少斌利用担任招商地产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为深圳市美越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谋取利益,伙同被告人史卫东、林少冬收受美越公司给予的人民币100万元;又为陈某谋取利益,收取陈某给予的港币40万元。
林少斌受贿的具体情况为,2006年4月,美越公司与招商地产下属的深圳公司合作开发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A1140005号地块招商果岭项目。合作期间,为了得到被告人林少斌在内部审批等事项上的支持、关照,高某(美越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另案处理)承诺给予被告人史卫东人民币100万元,让史卫东去联系林少斌、林少冬。
史卫东答应后又找到林少斌的弟弟即被告人林少冬,告知林少冬高某请求林少斌给予支持、关照,以及高某将会给予人民币100万元的事情,并提议事成之后可各分得人民币50万元。
林少冬答应后将其与史卫东商谈高某请求林少斌给予支持、关照,以及承诺给予人民币100万元的事情告知林少斌,林少斌表示同意。
2007年至2008年期间,史卫东分两次共收受高某给予的人民币100万元,并按照事先商议将其中的人民币50万元分给林少冬。林少冬收钱后告诉了林少斌,林少斌则让林少冬自己保存该款项。
另外,在被告人林少斌担任招商地产总经理期间,该公司与陈某所在的汕头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存在多次项目合作,其中在2011年,汕头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与招商地产下属的珠海招商公司合作建设珠海招商花园城项目。
2011年底的一天,陈某为了感谢林少斌多年的关照,并希望林少斌在上述项目中给予其支持、关照,送给林少斌港币40万元。林少斌收取后将款项用于自己的日常开支。
在林少斌2015年被招商局集团免职的同一天,时任招商地产第一负责人、招商地产董事总经理的贺建亚也被免职。林少斌曾担任招商地产董事长,是贺建亚之前招商地产第一负责人,也曾是贺建亚的直接上级。
当时招商地产一位内部人士曾向界面新闻透露,贺建亚被免职的原因很可能与招商地产在珠海的第一个开发项目有关。如今看来,这个项目便是林少斌受贿案中的珠海招商花园城项目。
目前贺建亚与林少斌受贿一案是否有牵连,当年被免职的具体原因如何,官方尚无进一步信息。
现年57岁的林少斌,高级建筑师,毕业于清华大学建筑系。历任蛇口工业区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招商局集团房地产事业部总经理,蛇口工业区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招商地产董事、总经理。2011年2月起担任招商地产董事长。2013年7月辞任招商地产CEO职务,2014年4月辞任招商地产董事长职务,此后只担任招商局集团总经理助理。
此前招商局内部人士曾透露,林少斌在2014年从招商地产辞职,其实源于被举报,但当时并未明确其问题,最终离开上市公司招商地产、回归集团任职,此后林少斌也极少公开露面。
在林少斌与贺建亚被一同免职的2015年,正值招商局集团内部地产业务整合的关键时期。招商地产进行了一项“未有先例”的重大资产重组,最终完成了与蛇口工业区的合并,随后招商地产在这一年底退市,并以招商蛇口的名称重新上市,股份代码是具有改革开放意义的“001979”。
完成整合重新上市的招商蛇口也进行了一系列人事调整,相比林少斌、贺建亚主导期间的经营策略也有所调整,这家全新的央企确定了三大主营业务:园区开发与经营、社区开发与运营以及邮轮产业建设与运营,并期望在五年内成为世界500强企业。
2016年是招商蛇口重组上市后的起步之年,这一年最终实现销售额739亿元,排名全国房企第十四位。今年招商蛇口在土地市场和营销端也更为积极,前五月的销售额增长近八成至432.6亿元,全年有望突破千亿。
(来源:界面新闻 彭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