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万达地下停车场“不收钱”了?先别高兴的太早,这可不是免费,而是说拒绝消费者用现金支付,要求消费者下载“万达”小程序予以关注后进行非现金移动支付。
因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以及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缺乏合法和必要性,7月17日,湖南常德市消费者委员会对涉嫌侵权的常德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约谈。
约谈会现场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获悉,近期,常德市消费者委员会陆续收到多起消费者投诉,反映常德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收取停车费时,拒绝消费者现金支付,并要求消费者当场下载“万达”小程序予以关注后进行非现金移动支付,部分消费者认为“万达”涉嫌强制推行企业互联网入口,从而限制消费者支付方式的选择权,引发消费者不满。
7月17日上午,常德市消费者委员会召集常德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消费维权约谈。记者在约谈现场看到,前来参加约谈的还有中国人民银行常德市中心支行、常德市工商局、律师事务所有关负责人及消费维权志愿者。
常德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晓东解释说,公司之所以推行企业小程序推广非现金支付,主要是便于提高车辆通行效率,迎合当前诸如微信扫码等现代支付新方式。
常德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接受约谈
对于“万达”方面的这一解释,常德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张婕认为,“万达”要求消费者下载公司小程序推行非现金支付而拒绝现金支付的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方便和满足了部分消费者的交易需求和习惯,但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来看,公司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
主要有三:
第一,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同样,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选择交易支付方式的权利,而现金支付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交易方式之一,万达公司拒绝现金支付,就剥夺了消费者选择现金支付的权利,从而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第二,万达公司不收现金继而通过推广公司小程序来实现收费的目的,涉嫌强制消费行为。推广公司小程序可以说是企业抢占互联网入口的一种方式,也是企业展开自我宣传和推广的一种手段。现在要消费者安装公司小程序,实际上是将消费者“绑定”为长期客户,而且被动接受企业通过小程序发布的宣传广告。
第三,“万达”要求消费者安装企业小程序,间接收集和使用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因为并非所有消费者主观愿意,因此其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缺乏依据。其次,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密性也难以得到保障。涉嫌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受到保护的权利。
张婕表示,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即便是现在提倡“无现金交易”,商家也只能是提倡或鼓励非现金支付方式,而不能完全拒绝现金交易这种传统的支付方式。
中国人民银行常德市中心支行货币金银科副科长杨华称,消费者支付需求多种多样,现金支付习惯和偏好仍然广泛存在,选择用什么方式支付,是消费者的选择权利,只要合理合法,均需要被平等对待和提供服务。拒收人民币现金,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8)第10号公告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
消费者如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渠道进行投诉,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余知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