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拟继续租赁泰安银座城市广场,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显示,2009年底,银座股份全资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向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其在泰安市东岳大街77号投资兴建的泰安银座城市广场,用作扩大门店经营场所物业。
于第十一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与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续租上述物业签订《租赁合同》,租赁物业总建筑面积为56700.48平方米,租赁期限1年,年租金为1650.55万元。
4月26日公告显示,鉴于租赁期限已满,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向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续租该物业,续签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变。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银座股份为同受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泰安银座城市广场共八层,其中地上六层,地 下二层,总建筑面积为56700.48平方米。租赁物业包括房产、附属用房、设施设备、 配套的停车场、其他空地以及群楼楼顶和租赁群楼的广告位等。
该次租赁期限为1年,从2017年12月28日开始至2018年12月27日终止,年租金为1650.55万元,自 2017年12月28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