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据公告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现决定对豫园股份收购上海星泓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二十五家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据此,豫园股份表示,公司将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2018年1月31日证监会审核通过豫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重组中复星地产有望通过注入豫园股份的方式实现回A。交易中,上海星泓、闵祥地产等25家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的评估值约为223.62亿元,重大重组的交易对价最终定为223.62亿元。
与此同时,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豫园股份公开发行的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22263.SH)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发布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报告称,截至2017年末,豫园股份合并口径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13.93亿元,借款余额合计93.49亿元。
截至2018年4月底,豫园股份合并口径未经审计的借款余额合计121.50亿元,较2017年底增加28.01亿元;1-4月累计新增借款金额占2017年底净资产比例超过20%。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表示,豫园股份有息负债较2017年末主要增加是因为2018年3月12日发行短期融资券18豫园商城CP001合计10亿元、2018年4月25日发行中期票据18豫园商城MTN001合计10亿元。
豫园股份也表示,上述新增借款主要用于发行人业务发展,属于正常经营活动范围,不会对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