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瑞幸咖啡luckin coffee表示,近期在业务发展中遇到来自星巴克的不正当竞争,就星巴克涉嫌垄断的行为,拟向有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瑞幸咖啡表示,第一,星巴克与很多物业签订的合同中存在排他性条款。瑞幸咖啡表示,很多物业反映,前期已与星巴克签订了排他性租赁合同,虽然还有闲置铺位,但也无法租赁给瑞幸咖啡。这些排他对象,既包括国内外数十家连锁品牌,还包括咖啡占营业收入30%以上的店铺,甚至名称与“咖啡”字样相关的任何商家。
第二,星巴克对瑞幸咖啡的供应商伙伴频繁施压要求站队。瑞幸咖啡表示,其所选择的供应商全部为世界顶级品牌,其中很多与星巴克的供应商重合。近期有多家机器设备、包装包材、食品原料供应商反馈,星巴克要求他们站队并停止向瑞幸咖啡继续供货。目前,瑞幸咖啡称已接到部分合作伙伴将要停止供货的通知。
瑞幸咖啡委托律师、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中圣表示,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会被法律赋予更多的义务。《反垄断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与交易相对人订立排他性的“独家购买”协议。第十七条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不得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自己进行交易。
瑞幸咖啡还表示,“为加快推进问题解决,我们委托金杜律师事务所近日将就以上问题向国家反垄断行政执法机构进行投诉,并向有关城市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