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卖场管理规则

   2004-04-07 9460
卖场管理的目的

※ 以良好的门店形象,吸引顾客入店;

※ 以舒适的购物环境与和谐的卖场气氛延长顾客在店内的逗留时间,并提高购买率;

※ 使顾客无论是否得到“有形”商品,均能得到“无形”商品,即顾客对门店及企业的良好感觉,从而提高回头率。

卖场管理原则

※ 突出企业特色,树立企业形象;

※ 符合法规要求(GSP);

※ 便利顾客,服务顾客;

※ 善于经营,提高效率,增长效益(吸引顾客入店,增加即兴购买;增强员工充实感,积极性)。

  卖场布局

1、卖场分区

商品陈列区(货架、背柜)

商品展示区(橱窗、堆头、端架)、

收银区

促销区(与展示区的关系)

咨询区

休闲区

2、商品分区

商品分区要依据药品分类管理和GSP的要求,并根据和六店特色的具体表现,以及商圈特点、顾客需求、商品结构特点与服务项目等情况来具体确定。

※ 药品区

开架 处方药(包括保健药品)、非处方药。

闭架 处方药、中药饮片(背柜,柜台)。

※ 非药品区

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背柜)。

家庭护理品(货架)、性保健品(货架)。

医疗器械、书籍。

3、标识、标牌及证照

※ 证照

A:《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新的药品法中不包含本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B:《食品经营许可证》、《计生用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C:《驻店药师资格证》。

※ 服务及宣传标识

便民措施

服务公约

公司简介

会员制推广介绍

员工介绍

顾客意见本悬挂

※ 商品分类标牌

大:与区域对应;中:与货架对应;小:与商品类别对应;

贴字:背柜、中药饮片柜;

价签:与商品对应;

条码:与单个商品对应;

※ 商品提示性标识

“特别推荐”“新药品”“抱歉,暂缺货”等小标识

※ 其它提示性标识

区域标识(处方区、收银区等,可通过颜色或不同的装修体现);

禁烟标识、消防设备及标识、安全用电标识、小心路滑标识、会员消费持卡标识、营业时间、XX公司第XX分店、“ 请保留电脑小票”等。

4、经营设备及便民服务设设施

※ 经营设备-pos机、冰箱、空调、温湿度表、应急灯、灭火器、防盗设施、防蚊防鼠设施;

※ 便民服务设施-饮水机、体重计、血压计、听诊器、购物篮、书架、休闲椅、凉茶台(桶);

※ 营造卖场气氛设施-音响、电视、立牌、多媒体导购系统等。

卖场的整洁有序是顾客最基本要求。卖场如舞台,员工、商品甚至某些设备设施如同演员,招呼如同歌声,陈列如同舞蹈,POP广告如同化妆,所有一切和谐融洽,才会产生顾客喜欢的剧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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