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大家在享受团圆大餐时,往往会忽视食品的质量问题。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春节食品专项抽检18批次产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其中就提及了知名上市公司永辉超市。
通告显示,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永辉超市子公司)福州奥体中心广场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楠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凤爪(酱卤肉制品,辐照食品)不合格,生产日期为2017年11月19日。
据了解,监管部门已于1月24日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货数量1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该门店已于2018年1月24日发布了召回公告。
事实上,除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通告出现永辉超市的身影,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2月28日发布的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中也多次提到永辉超市。
据悉,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6大类食品,包括:肉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饮料和酒类,共抽检326批次,其中合格300批次,不合格26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4批次:而永辉超市“独占4席”。
公告显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五四北路超市2017年10月31日经营的湘佳仔水鸭,磺胺类(总量)不合格;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仓山闽江世纪金源店2017年10月31日经营的白鲫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五四北路超市2017年10月31日经营的大黄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东方名城超市2017年10月31日经营的文蛤,氯霉素不合格。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永辉超市,沃尔玛百货、华润万家生活超市等知名公司所销售的产品也出现了不合格问题。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