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销售不合格三文鱼 西安麦德龙、永辉超市被处罚

   2018-04-08 华商报 作者:李琳9680

西安市食药监局日前公布了部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因为分别销售不合格三文鱼柳、三文鱼,西安麦德龙商贸有限公司、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池东路分公司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4号不合格食品通告中,西安麦德龙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三文鱼柳(尾)经陕西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要求。经未央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企业已无同批次不合格产品,经查看超市的进购记录,该批次共购进1.69公斤,其中抽检购买1.63公斤,消费者购买了0.06公斤,因消费者未留联系方式,且顾客分布较广,销售间隔时间较长,召回通知张贴后,无消费者到店进行退货,截止目前不合格批次产品召回数量为0。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未央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经该企业排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抽检当日大部分员工正在用餐,只有一名员工在岗,该名员工在包装三文鱼的过程中,因外场有消费者购买商品,便中断了包装去外场服务,事后未按照要求更换被污染的一次性手套,导致当天售卖的三文鱼被污染,该企业依照排查出的问题已整改完毕,未央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11月6日对该企业进行了复查,已整改到位。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4号不合格食品通告中,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池东路分公司经营的(日邦)进口三文鱼经陕西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菌落总数、大肠杆菌项目不符合要求。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企业已无同批次不合格产品,经查看超市的进购记录,共进购同批次涉案产品1.723公斤,销售1.723公斤,该企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召回,截止目前不合格批次产品召回数量为0。该企业违反了《食品安全法》,雁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经企业排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是因为三文鱼分割过程中控制不严导致产品污染所致。该企业采取加强三文鱼销售的过程,进行保鲜膜覆盖及在0-4度温度下保存,减少产品陈列数量,摆放指示牌来提醒客户,加大对柜台、器具的消毒次数措施,减少污染风险。雁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11月13日对该企业进行复查,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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