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商旅、商文结合的商贸活动。组织各区县商业街(中心)在结合实际,组织安排适合夏季消费特点的商旅、商文等结合的商贸活动。指导各区县商务、旅游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拓展都市商业旅游的领域,引导和扩大本市及外埠游客消费。
二是举办各类夜市场。组织有条件的区县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创办餐饮、百货零售、家电、小商品、文化、图书等夜间消费市场,满足市民消费需求。同时加强管理,确保夜市场安全有序。
三是开展延时经营。组织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指导零售企业根据季节变化,搞好延时经营。指导各大商场、超市、卖场要结合各自实际,顺应百姓夏季消费习惯,调整夏季营业时间,普遍开展延时经营。
四是大力开拓农村市场。引导农村“三进工程”体系中的商场、超市、便利店充分主动发挥作用,结合夏季农民所需,调整商品结构,严把商品质量关,搞好促销、让利经营,让农民得到方便、实惠的服务。
五是营造良好的夏季消费环境。组织各类零售、餐饮业积极创造良好的消费和服务环境,认真贯彻商务部等部门制定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搞好规范促销。指导各超市、餐饮及食品经营单位进一步贯彻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管理,积极引领绿色消费、放心消费,确保食品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