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控股:与加多宝重组已终止 不存在利用信息披露影响股价
8月30日,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回复深交所关于加多宝集团是否已解散、黄伟清《委任书》问题、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影响股价等问询。
中弘股份表示,经其在香港注册处网上查询,显示加多宝集团有限公司现状为“仍注册”,该公司合法存续。
关于该委任书的效力,以及黄伟清具体职权与加多宝总裁李春林的职责是否存在冲突,黄伟清是否有权利代表加多宝签署《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的问题。
中弘股份表示,就上述问题已书面致函加多宝和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永红,未能得到书面回复。根据黄伟清的口头回复,认为公司披露了加多宝的财务信息不实,引发双方产生分歧,导致《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约定的相关合作全面终止。公司经审慎判断,认为《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实质性上已终止。公司将在取得该协议终止的书面文件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弘股份表示,《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实质上仅是一个框架性协议,协议上已约定加多宝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并授权深圳前海银谊资本有限公司具体完成本协议项下的尽职调查等有关事项。
尽调结束后,才有可能明确流动性资金支持和资产注入等事项,公司在披露时已充分揭示了各种风险,包括加多宝集团发表的声明导致该协议事实上已经终止或随时可能终止。公司签署该协议本意是想通过重组来彻底摆脱公司目前面临的困境,目的就是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对于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影响股价,中弘股份表示,公司存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一直在积极寻求重组方。该债务重组在公告披露时已充分揭示各种风险,公司的本意是通过重组来彻底摆脱公司目前面临的困境,不存在利用信息披露影响证券市场抬拉股价的动机及情形。
王永红亦口头回复,其控股的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目前无法进行减持,不存在利用信息披露影响证券市场抬拉股价的动机及情形。
另外,中弘股份发出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其股票已连续1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富力60亿、合生创展31亿公司债申请遭终止
据上交所8月30日信息显示,富力地产、合生创展发债申请均被终止,发债规模合计91亿元。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合生创展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目前项目状态为“终止”,该项目品种为私募,拟发行金额为31亿元,承销商为中泰证券和光大证券。
据悉,合生创展该次发债计划此前曾数次被中止,如5月30日,在该私募债受理9天后,上交所公司债券项目信息平台显示,合生创展该公司债券目前项目状态为“中止”。
此外,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同样被终止,原发行规模为60亿元,承销商为招商证券和中信证券。
此前5月19日,上交所信息显示富力地产该住房租赁专项60亿元公司债项目为“已回复交易所意见”;5月29日,上交所信息显示,这一项目状态转为“中止”。
首开股份完成发行30亿元公司债 券票面利率5.70%
8月30日,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18年8月29日完成。
此前首开股份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该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于2018年8月29日,首开股份完成了本次公司债券项下首期发行,最终发行规模为3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期限为5年期,最终票面利率为5.70%,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采取簿记建档的方式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此外,8月29日,首开股份发布2018年半年度报告,上半年该公司实现结利收入175.45亿元,同比增长57%;净利润15.69亿元,同比增长约2.6倍;归母净利润13.8亿元,同比增长约3.4倍。
财报显示,2018年上半年,首开股份实现销售面积120万平方米、签约金额308亿元、销售回款279亿元,分别完成半年分解计划的94%、104%和101%。于报告期,该公司实现开复工面积139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新开工面积29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3%;竣工面积12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4%。
中南建设拟发行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期限最长270天
8月30日晚间,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且拟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为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70天(含270天);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利率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中南建设称,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建设等。
中骏集团20亿住房租赁公司债券获批 6亿用于租赁项目建设
深交所8月30日消息显示,厦门中骏集团公开发行的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获批。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本次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公告披露显示,本次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有6亿元拟用于该公司住房租赁项目建设,首期发行将有2亿元规模用于公司住房租赁项目建设。其余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券。
该债券拟偿还的公司债券为发行人于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合计35亿元的两期公司债券(包含本金和利息)。两期公司债券将分别于2018年10月和12月进入回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