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股份退市倒计时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2018-09-06 证券日报3530

■安 宁

“纠结了半天,终于下狠心买了100股作为纪念品,花了94元巨资。”面对处在退市边缘的中弘股份,一位股民调侃道。但是,对于中弘股份的投资者来说,这几天却是处在水深火热之中。截至昨日,中弘股份股价已经连续16个交易日在1元以下,按照深交所规定,如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1元,中弘股份将被退市。

据了解,中弘股份已连续发起多次重组,但均无疾而终,公司的债务越积越多。公告显示,公司主业停顿,资金紧张,在建地产项目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还有4个交易日,不知能否发生奇迹,但笔者认为,如果没有实质性的重组发生,那么,任何拖延退市的办法都不可取,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一直以来,证监会严格执行退市有关规定,加大退市工作力度。2017年底,证监会发出《关于强化对上市公司年末突击进行利润调节行为监管的通知》,遏制“该退不退”公司五花八门的扭亏保壳手段。

从实施情况看,强制退市公司家数持续增加,退市类型进一步丰富:一是财务退市指标得到严格执行,退市公司以连续亏损为主。2017年,*ST新都因财务指标不合格未能通过交易所恢复上市审核,从而被终止上市,进一步向市场表明,试图通过腾挪数据、粉饰报表等手段规避退市是行不通的;二是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的推出,有效震慑了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ST博元为A股市场首家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强制退市的公司,欣泰电气为首家因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的公司;三是*ST二重在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利益的前提下,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申请终止上市,成为退市制度改革后首家主动退市公司。

今年7月27日,证监会又发布了《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对2014年《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进行修改。

这次对退市制度的修改完善,对于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功能,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塑造理性投资文化,形成优胜劣汰的良好机制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对有关重大违法公司,特别是严重危害市场秩序,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坚决依法实施强制退市。

笔者认为,目前已初步形成包括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在内的多元化退市指标体系以及较为稳定的退市实施机制。上市公司退市逐步常态化,“出现一家、退市一家”,“有进有出”的市场生态逐渐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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