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上海市徐汇区政府已决定行使其权力,收回附属公司上海城开所持有该土地。
经过多轮磋商后,相关政府机关与上海城开于2018年9月28日根据相关法规订立土地收回协议。土地收回协议规定须就土地收回向上海城开支付为数人民币约4.49亿元的补偿。
该土地所位处的地方最近由工业用地重新指定为租赁住宅用地。为加快推进社会租赁房的供应建设,徐汇区政府决定行使其权力收回该土地。待完成收回该土地后,公司拟考虑参加附近一幅土地即将举行的竞投,该幅土地将用作兴建租赁住宅。
资料显示,该地块位于漕河涇街道404街坊5丘的一幅土地,土地面积为34,035.2平方米,包括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及基础设施。
根据相关法规,上海城开作为该土地的持有人,有权获得土地收回补偿。补偿金额乃经计及(其中包括)上海市可资比较土地当前市价后厘定。董事认为,土地收回协议补偿金额及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上实城开表示,集团预期将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收益约人民币1.988亿元(除税后)。该金额为集团将从土地收回获取的补偿金额减去该笔款项按25%税率计算的应付税项后的差额,并经扣除上海城开的41%少数股东权益。实际收益金额受审计规限,并将计及就该土地产生任何成本及开支,因此可能与上述金额不同。补偿金额将主要用作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