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新《公司法》机遇与挑战并存

   2014-03-31 7250

   这一阵子在投资行业中最热的新闻莫过于新《公司法》的颁布,这对于很多创业者来说更是一个难得的好机遇。然而,纵观历史长河,只要是机遇遍布的时机也是挑战并存的时候。

   “不要盲目创业,对政府执行层持谨慎态度”这是最近在中国科学院计算机所进行的一场工商登记改革培训沙龙上公司注册专家给大家提的一个醒。政策层面很好,但具体要看执行层。

   虽然此次新《公司法》在工商登记等领域改进很多,也凸显了中央打造宽松创业环境,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愿望,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新《公司法》中很多条款仍未具体细化,很多具体的执行政策仍需各地政府来把控,比如注册地址等问题。

   在新《公司法》的框架背景下,将来企业的工商环境或比较宽松,但另一方面,企业很可能会面临更严格的税务管控。

   对于新《公司法》所带来的机遇,归纳为以下四点:

   1.降低创业成本,提供运营效率,少干扰;

   2.降低准入门槛,竞争更为公平;

   3.推动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出资方式);

   4.利于企业治理结构灵活优化;

   同时他提醒创业者们不要盲目创业;享受政策红利但谨慎执行层。另外,对于很多创业者普遍关注的公司注册地的问题,新《公司法》仍规定不能以住宅楼地址注册公司,即使是商住两用的地址,其房本上也必须注明“商用”的才可注册公司。不过在各地的具体规定中,也会有一些不同。据了解广州等地或允许一地多照或一照多地,北京或许也会执行这样的政策,但这些公司之间必须有一定的关联,如共有投资方,共有高管,或法人是亲属关系等。

   简单概括来说,新《公司法》调整有:

   1. 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特定行业除外虽然取消了注册资本限制,但企业决定注册资本金额时要考虑市场竞争关系、企业形象等问题。比如科技公司一般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或100万元,如果你的注册资本只有100元,这就很影响企业的形象等问题了。

   2. 实缴制改为认缴制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企业可自主拟定首次出资额(可以为零),缴足期限自定,最长为50年。如未能按自行拟定的如期缴足,将会被罚款,罚款基数为认缴金额。此外,企业在注册后,出资时间可申请延长,出资方式也可进行调整。

   3. 出资方式的调整 可****知识产权出资(以前最高为70%);不再限制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夏青松提醒广大创业者,相对于**技术,以非**技术出资会有更大的溢价空间。而且以知识产权出资可在税务上有一定减免。

   4. 新营业执照增加二维码等信息,增加企业信息透明度 老版营业执照可在2015年2月28日前换发。

   5. 企业年检制改为年报制,企业连续三年不进行年报将被吊销营业执照,而且企业法人将被永久拉入黑名单,不得恢复,以后不得再注册企业。

   对于新《公司法》中的种种利好创业的消息,虽然让很多创业者看到希望,但同时也有很多更为严格的规定,创业者仍旧不能盲目创业,创业前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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