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惠家卖过期猪肉 店长登门道歉赔偿百元

   2007-08-07 3400

  8月6日,本报报道了南二环福惠家超市销售过期猪肉,包装内出现苍蝇卵一事。见报当天,西安市雁塔区卫生监督所对超市进行了检查。昨日14时许,福惠家超市店长和一名店员向购买过期猪肉的任小姐登门道歉并进行了赔偿,同时对本报的舆论监督表示感谢。

  昨日,西安市雁塔区卫生监督所得知此事后立即对超市进行了检查,目前该超市已经停止了鲜肉的出售,并被责令于8月10日前往雁塔区卫生监督所接受进一步处理。

  就此事王店长称:发生这样的事,对超市影响很大,上午我也组织了全体员工进行学习,以此为诫加强管理。并希望能联系到任小姐,进行登门道歉。当天拒绝赔偿并让任小姐找记者索要赔偿的那名女店员也表示自己当时做法不对,非常后悔,希望得到任小姐的谅解。

  昨日14时许,王店长与当事女店员一同来到任小姐家楼下,赔礼道歉,送上一箱牛奶表示慰问,并赔偿了100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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