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面行业或掀商标争议大战
方便面行业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随着市场老四白象食品集团将大骨二字注册为商标,所有涉及大骨字样的方便面可能被迫改名。昨天,华龙日清高层向本报记者透露,白象集团完成了大骨的商标注册,在河南省以商标侵权为名,向有关工商部门提出查封该公司旗下今麦郎等产品中含有大骨字样的产品。华龙日清与统一企业都表示,大骨即猪骨,是行业普遍使用的原材料,白象将其注册成商标将让同行蒙受损失。他们计划向国家商标局反应情况,并提出商标争议申请。
行业二哥涉嫌侵权?
据华龙日清方面介绍,白象集团在2007年6月完成了对大骨商标的注册,日前在其总部河南省,以其他企业的部分产品含有该字样,并构成侵权为由,向当地工商部门提出要对华龙日清、国华食品和南街村集团等企业的产品进行调查。
华龙日清产品部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大骨又名猪骨、排骨、大骨头,是行业通用的主要原料,不具有商标的显著性,也不是白象的独创产品。而华龙日清在2004年推出骨汤弹面系列时,曾咨询商标局是否能将这个系列名称注册,但当时遭到拒绝。公司的大骨拉面产品如今首当其冲受到白象方面的指责。该产品每年的销售额约数千万元。
而统一企业方面则表示,尽管白象还没有调查统一旗下的产品,但公司对事件保持高度关注。在红烧牛肉面大热后,以猪骨口味为卖点的产品也大行其道,但大骨只是行家们普遍使用的产品,并非某个企业专有。而统一远在2002年已经推出含有大骨字样的产品,现正收集历史证据证明早已使用"大骨"字样。
华龙日清透露,未来数天内将向商标局的商标评选委员会提出商标争议申请。此外,他们也计划向商标局商标公平交易司汇报情况,希望有关工商部门在查封产品时考虑到大骨商标具有争议,而在采取行动前给予理解。统一企业方面也表示,已请教法律意见,也将向商标局提出正式的对商标表示异议的行动。
截至发稿时止,白象集团方面以负责人外出为由,没有作回应。
大象商标确已注册
本报记者从可靠渠道了解到,商标局的公示系统显示,大骨商标已经得到正式注册,该商标的所有人为白象集团的母公司河南正龙食品有限公司。商标目前已经过了公示期,享有正式商标的权益。
广东省商标事务所所长董宜东向本报表示,按照《商标法》,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许可使用,则构成商标侵权。但法规同时规定,注册商标中若含有商品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内容。商标所有人没有权力禁止别人正常使用该商标。换言之,若被查处的企业能证明大骨是主要原料,也能正常使用该名称。
不过,业界普遍关心的是,华龙日清和统一等对大骨商标提出异议,商标局对该异议的裁定需要多长时间定夺。因为据业内人士估计,产品带有大骨字样的企业不在少数。如果相关产品构成侵权,面临更改产品名称、包装和宣传内容等复杂问题,影响巨大。
对此,董宜东透露,按照常规,商标局作出裁定需要三年。如果当事各方不服判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这可能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法律交锋。不过,华龙日清方面表示将递交加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