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控股拟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涉资1.65亿

   2018-11-19 观点地产网6060

11月19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拟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5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告披露,香江控股于2015年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7亿股,发行价格每股6.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522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98亿元,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16日全部到账。

2016年,香江控股再次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0亿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578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92亿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2月7日全部到账。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近期香江控股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该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2015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000万元,2017年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500万元)。

香江控股表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本次拟新增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6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4月9日,香江控股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资金来源于2015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8年11月9日,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尚未到归还到期日。

2018年6月,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资金来源于2017年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8年11月9日,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尚未到归还到期日。

标签: 香江控股 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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