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中昌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买方,与三盛宏业控股有限公司(卖方)及三盛房地产订立该协议。
据此,买方同意以现金收购,而卖方亦同意出售销售股份,代价(可予调整)约为人民币1.95亿元(相当于约2.22亿港元)。销售股份相当于目标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
卖方亦向买方授出了认沽期权。有关期权一经行使,其赋予买方权利可要求卖方收购认沽期权股份及认沽期权贷款(如有)。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目标公司High Morality Limited为项目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而项目公司为有关土地的持有人。有关土地位于江苏省镇江市,其计划发展为商住混合式发展项目。
于2007年及2008年,项目公司收购位于江苏省镇江市的若干土地,以发展名为南山浅水湾上水苑的住宅项目(即该项目)。
该项目的第一期发展已于2011年完成,当中大部分已发展单位已于2011年售出及交付。于2018年9月30日,项目公司于该项目第一期内拥有八个住宅单位(即除外物业),其中六个已质押予中国一间财务公司,作为授予两名项目公司前股东的关连方的贷款的抵押品。
项目公司目前除拥有除外物业外,还拥有三幅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丹徒新区湖滨路与长香路交叉口的土地。
有关土地由三幅空地组成,其与该项目第一期所在的土地相邻。有关土地合共地盘面积为10.91万平方米,其计划发展为具中式园林风格的商住混合式发展项目(亦即该项目的第二期),其整体总楼面面积为16.02万平方米,包括住宅面积15.14万平方米、商业面积0.39万平方米及教育面积0.24万平方米。
中昌国际表示,收购事项为集团提供良好机会,让集团分配其资源并持续拓展物业发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