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招商局置地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将就公司与招商地产此前订立的不竞争契据进行修订及补充。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为避免同业竞争,招商蛇口与招商局置地之间此前签署不竞争协议,根据不竞争契据,招商蛇口及招商局置地的业务按地区分布划分,招商蛇口集团于招商蛇口城市独家进行房地产业务,而招商置地于招商局置地城市独家进行房地产业务,招商局置地城市包括佛山、广州、南京、句容、重庆及西安,在两者都未进入的城市招商局置地有优先发展权。
公告披露,为积极应对房地产市场趋势的变动,招商局置地有意逐步开发不受地理限制的轻资产房地产业务,同时保留其受地域保障的核心重资产房地产开发业务。因为,遵循该等策略及进一步划分招商置地与招商蛇口之间的业务营运,招商置地与招商蛇口于12月17日订立经修订及重列的不竞争契据。
根据经修订及重列的不竞争契据,招商置地将有权参与中国(包括招商蛇口城市)的非控股投资安排。待招商蛇口将位于北京及上海办公室物业的资产管理业务的全部股权正式转让予招商置地后,招商置地将有权就位于北京及上海的办公室物业独家进行资产管理业务,且招商蛇口有意将其位于深圳的办公室物业的资产管理业务进一步转让予招商局置地。
此外,招商蛇口其后将会承诺其将不会于中国从事有关办公室物业的任何资产管理业务,且招商局置地将拥有独家从事中国所有城市的办公室物业的资产管理业务的权利。
而就重庆及西安两个城市而言,于经修订及重列的不竞争契据生效后,视乎年度审阅程序的结果,招商置地考虑停止进行房地产业务(非控股投资安排除外)并将适时退出该两个城市。一旦招商置地停止于该两个城市的任何一个城市进行房地产业务(非控股投资安排除外),倘市况允许,则招商蛇口集团将有权于相关城市进行房地产业务。
另悉,根据经修订及重列的不竞争契据,招商局置地将不再拥有优先选择权,招商局置地参与未涉足城市的非控股投资安排,并无于任何方面限制招商蛇口于该等城市进行其房地产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