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到8月5日,暴徒连续将香港海港城前的国旗扔下,有爱国人士两次重新升起国旗。
8月3日,有暴徒拆走香港海港城前面旗杆上的国旗,扔入海中。8月4日早晨,香港市民自发前往尖沙咀举行升国旗仪式。
8月5日19时30 分前后,有暴徒拆下五支旗杆上的五星红旗,把国旗扔到了海里后迅速离开。大约晚上11时03分,大批爱国爱港人士相约赶到事发地天星码头,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将五星红旗重新升起。
环球网记者第一时间致电海港城,询问其态度,海港城方面接线员表示已记录下记者的问题,相关负责人上班后尽快回复。
香港特别行政区《国旗及国徽条例》第七条规定,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