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中央商务区呼之欲出 庐阳区商业规划最新定位

   2007-09-20 5200
记者昨天从合肥市庐阳区获悉,该区历经两个月时间,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商业设施进行了一次调研,并针对区位特色,最新推出了商业设施发展的规划定位。据悉,该区将遵循建设“一个中央商务区、五个商业副中心、七大专业市场和七条特色街”的思路,构建一个特色各异、功能互补的区域商业体系。

  本次调研报告提出了该区商业设施发展的总体目标:建设与城市规划相适应的商业功能体系框架,初步建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辐射力强、城市氛围突出的商业中心和生活服务体系,完善商品交易市场体系与商业物流体系,形成商业中心的梯度分布,创建以中央商务区为核心,区级商业中心、特色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专业大市场为补充的商业设施布局,增强庐阳区的区域经济竞争力。  
 
  中央商务区: 改造和新建大型 零售商业网点

  庐阳区根据合肥市“141”城市发展战略实施的机遇,着力打造以长江中路、四牌楼、三孝口、淮河路步行街、宿州路为整体的“一轴两带两重点”的中央商务区,以商之都、鼓楼、合百大、百盛等大型商场为龙头,建设安徽省第一商务区。中央商务区汇聚了大量大型商业设施、知名品牌专卖店与一些新兴第三产业商业网点为特征,市场定位广泛,对整个城市商业经济的发展有强大的牵引作用。

  发展与引导:改造和新建大型零售商业网点;鼓励发展大中型专业店和专卖店,适度发展“一站式”大型购物中心,控制小、散、乱的商业网点组合,限制发展仓储会员店,禁止增设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和农贸市场。精品百货、专业店和专卖店应该成为商业布局的重点,同时,每种重点业态在布局时应该考虑相应的业态密集度,精品百货的布局主要集中在宿州路和长江中路,专业店和专卖店间杂其中,所售商品以中高端商品为主。

  区级商业中心: 鼓励服务设施 限制发展批发市场

  区级商业中心与中央商务区相协调,具备一定的区域性商业特色,功能相对完善,能够分流城市商业中心的消费群体,辐射周边社区,带动区域消费能级的有效升级。

  蒙城北路区级商业中心—蒙城北路商业区是合肥北部的重要商业中心,该商业中心以蒙城北路和临泉路交叉点为核心,向北可以辐射至砀山路,向南可以辐射至濉溪路(一环路),向东可以辐射至荣事达大道,向西可以辐射至畅园小区。

  双岗商业中心—双岗商业中心以荣事达大道和濉溪路交汇口为中心,向东辐射到明光路,向西延伸到蒙城路,向南到阜阳路桥,向北可达临泉路。双岗商业中心属于双岗街道,面积5.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5万人。

  发展与引导:鼓励设置大型综合超市、专业店、专卖店、便利店以及餐饮、文化娱乐等服务设施,限制发展各类批发市场。根据居民的购买力和流动人口消费偏好,业态结构以大型超市、大卖场、综合市场、便利店、专营店为主,不适合布局精品商厦,区域基本定位是大众化商业中心。

  特色商业街:满足特殊消费需求,突出城区商业特色

  现阶段,庐阳区尚未形成具有真正特色的商业街区形态,特色商业中心的发展相对滞后。在未来的特色商业中心发展中,除了以目前的雏形特色商业街为基础外,重点是结合、兼顾资源,规划建设特色商业街区,满足特殊消费需求,突出城区商业特色。主要打造七桂塘特色商业步行街、城隍庙、三孝口奢侈品商业街(拟定名)。

  发展与引导:积极发展综合型商业街和专业型商业街。综合型商业街应完善购物、餐饮和娱乐等功能;专业型商业街优先发展主题服务网点,突出专业特色,主题型服务网点比重占街区网点总量的80%以上。限制发展批发市场、仓储会员店等与商业街特点无关的业态、业种。特色商业中心建设要与城市交通、城市景观和城市环境相结合,要有利于客流和物流的组织,控制和降低对街区居民生活的干扰。改善现有街区内经营品种单一化、业态结构同质化的竞争格局,积极发展特色商业街的优势,形成差异化的街区定位,考虑建设特色商品步行街、文化用品专业街、奢侈品商业街(拟定名)等。

  居住区级商业中心:以服务居住区的常住人口为主

  庐阳区辖区内较早建设的居住区大都是开放社区,规模较小,基本没有配套的商业设施;新建社区中虽然配套建设了一些社区商业网点,但大都设在临街的居民楼底层,不仅干扰居民的正常生活,而且不易形成相对集中的社区商业中心。该区将重点打造亳州路居住区级商业中心、大杨镇居住区级商业中心、产业园居住区级商业中心。

  发展与引导:居住区级商业中心主要服务对象是居住区的常住人口,以经营中低档的日常消费品为主。商业业态以小型超市、便利店、菜场、餐饮店、美容店为主体,同时配有一定规模的服务网点。用地面积每千人600-940平方米;建筑面积每千人700—910平方米;商业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

  大型社区和社区相对集中的区域可适度发展社区购物中心和大型超市,配套小型零售网点;中型和小型社区鼓励发展超市、便利店、专卖店、专业店以及餐饮等便民生活服务设施。

  社区内限制发展百货店、仓储会员店、大型专业店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不含农贸市场);商业网点不足的老社区,以改造提升现有商业网点为主,着重发展超市、便利店等新型业态;新规划的居住区,商业网点建设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住宅开发同步进行,根据社区的类型和特点合理配置商业网点。

  鼓励和引导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利用现有设施改造或整体转变为商业用途,加快营造满足居民现代消费需求的社区消费环境。已预留商业网点用地的新建社区,要根据市场需求,合理配置网点类型和结构,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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