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从国务院到商务部,再到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甚至有些省市的省长市长都开始亲自关注和推动便利店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有些城市为了吸引大型便利公司入驻,采取特事特办政策,从合资签约到办好营业执照,几乎是在24小时内完成的。这也说明:只要领导重视,一切皆有可能。但是,这是不符合经济规律的,是不可持续的发展。虽然大张旗鼓、从上而下地“拔高”(把便利店定义为“最贴近老百姓的零售业态”)便利店的社会功能,像“大跃进”那样通过领导推动来发展便利店,但从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来看,2019年前三季度与2018年前三季度相比,便利店的销售业绩反而下降了。
11月15日,商务部发布《前三季度我国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取得积极成效》:“根据商务部零售业典型调查统计,前三季度便利店业态销售额同比增长6.3%,继续位居主要零售业态首位。商务部对55家跨区域便利店企业的调查统计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新开门店1.2万家,较2018年底增长21%。”
2018年10月22日,商务部发布《商务部市场运行司负责人谈2018年前三季度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实体零售继续回暖,重点监测零售企业便利店、超市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8%和4.6%,较上年同期分别加快0.9和0.8个百分点。”
数据对比后的三大疑问
(1)2019年前三季度社零总额同比名义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4%。社零名义增幅高于便利店销售增幅1.8个百分点(2018年的差距是1.3个百分点,2017年的差距是3.3个百分点),社零实际增幅高于便利店销售增幅0.1个百分点。疑问: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幅都赶不上的零售业态,还能说是“最贴近老百姓的零售业态”吗?
(2)便利店的门店增幅高达21%,是其销售增幅的3.3倍,门店的高速增长并没有带来销售业绩的同步增长。原上海市商务委零售行业管理处领导在微信朋友圈对我说:“(过去有公司)选址,市调日销售不足8000元的预选门店不取,这还是10年前的行情。现在大部分便利店能做到吗?血拼、作秀害人。”疑问:门店增,效益不增,这样的便利店还能维持多久?如果说开店是硬道理,那么,关店更是真道理。
(3)从商务部发布的便利店销售增幅数据来看,2017年、2018年、2019年前三季度的销售增幅分别是:7.1%、8%、6.3%。政策推动下的便利店销售增幅反而下降了,而且下降幅度高达1.7个百分点。疑问:这是什么原因?值不值得从上到下都来关注“门店大增,销售不增”的颓势。我国便利店到底有多大发展空间?以上海为例,从2003年到去年,便利店的门店数基本维持在6000家左右。2019年1-10月份上海市内便利店的门店数同比增长了9.14%,但零售额却下降了0.6%。
我觉得:要做好便利店,不能光靠政府推动,政府要做的不是思考怎么让便利店发展得快一点,更没有必要去规定一个城市到底应该开多少家便利店,哪里应该开便利店?这些问题,政府官员永远想不明白的!不是官员的强项,思考这些问题是职责错位,是越俎代庖。
政府应该考虑的三个方面
(1)让便利店增加服务功能,原有的法律法规应该怎么改,如卖药,不是什么要不要药剂师的问题,而是要颠覆处方药、非处方药的目录体系、招标制度、台账管理制度、保健品与食品的不合理区分等传统的规制。
(2)政府要考虑的是部门协调,如不能让绿化与城管部门指手画脚来插手管理便利店的门头问题,公安部门为了城市交通不能把“禁停黄线”画到便利店门口,电力与环保部门是否可以不查便利店的用电状况,环保问题虽然很重要,但也不能走过头,走过头了,全国人民就没猪肉吃,目标之间都需要平衡,这些事情企业做不了也做不好,就应该由政府来做。
(3)凡是企业能做的,就都交给企业去做,企业依法经营就可以。凡是企业做不了的,就得政府去做,政府更要依法行事,并且公开透明。所以,大数据、区块链首先应该应用于公共事务管理。尤其是领导批示,更要依法,领导批示的风险是很大的,因为领导不是神仙,更不是全能专家,领导在非专业领域的批示,很有可能误判。所以,领导批示要立法,要谨慎。
便利店到底是什么?
在上海市静安区铜仁路有一家孤零零的小店,我1983年来上海工作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日前到位于铜仁路195号的学校旧址拍照,发现这家便利店仍然“屹立”在那里,而且还供应6元一份的早餐,如图1所示。
便利店到底应该是什么?我以为:它至多是一种以“中食”为主导的餐饮零售业态。它具有中食效应、便利效应、服务效应与整合效应,如果品牌信赖度比较高,规模也比较大,就可以依靠这个平台做更多的跨界服务整合的业务,但如果规模较小,甚至守株待兔,那也能活下去,那就靠便利性与店面服务求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