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投+雪松实业49.7亿元摘得广州市黄埔区3宗商服用地

   2020-11-27 中国网地产7520

11月27日,广州市黄埔区洪圣沙岛以挂牌方式成功出让3宗商服用地。最终,广州市洪圣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城投+雪松实业)以底价49.7亿元摘得3宗地块。

黄埔区HP-HSS-01地块出让面积143557㎡(城市道路用地面积28963㎡,绿地用地面积53350㎡,河涌用地面积4416㎡,可建设用地面积56828㎡),计容建筑面积≤152954㎡,起始价142095万元,竞买保证金28419万元,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

出让文件显示,竞买申请人或其实际控股股东须具备文旅项目开发及运营经验,在运营文旅项目不少于3个;

竞得人须承诺,项目总投资不少于3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25亿元)。项目建设内容以文旅总部为核心,集创新金融、创客新城、文化旅游、商业配套于一体的国际慢岛;

竞得人须承诺,严格按照本出让公告及《关于核发广州市黄埔区HP-HSS-01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开规划资源设〔2020〕26号)要求开发建设该地块;

竞得人须承诺依法竞得项目地块、完成项目建设并自项目运营后第三个会计年度达到规模运营,具体达到以下经济指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累计不低于25亿元人民币;项目运营的首个完整年度,项目方在本区实现营业收入约200亿元人民币;项目运营首个完整年度在本区缴纳税收约3800万元;规模运营后的首个完整年度,项目方在本区实现营业收入约250亿元人民币;规模运营后的首个完整年度在本区缴纳税收约5000万元;

竞得人须承诺,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范围内办理工商登记,并将其税务征管和统计关系纳入本区。项目建成运营后在本区实际经营办公,运营后10年内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对外转移业务收入;

竞得人须承诺,按《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与投资标准(指引)的通知》的标准,出资完成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城市道路建设,并无偿移交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管理;

竞得人须承诺,由竞得人负责,按照《广州市水务局关于黄埔区HP-HSS-01地块用地清单的意见》,落实水利工程等各方面要求。出资开展项目地块约1355米岸线的堤防改、重建工作。地块内的建设工程依照《水法》、《防洪法》规定的程序、权限经水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在首期土地交付后12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60个月内完成该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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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HP-HSS-02地块出让面积92043㎡(城市道路用地面积22259㎡,绿地用地面积28663㎡,河涌用地面积796㎡,可建设用地面积40325㎡),计容建筑面积≤150037㎡,起始价127772万元,竞买保证金25555万元,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

出让文件显示,竞买申请人或其实际控股股东须具备文旅项目开发及运营经验,在运营文旅项目不少于3个;

竞得人须承诺,项目总投资不少于3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25亿元)。项目建设内容以文旅总部为核心,集创新金融、创客新城、文化旅游、商业配套于一体的国际慢岛;

竞得人须承诺,严格按照本出让公告及《关于核发广州市黄埔区HP-HSS-02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开规划资源设〔2020〕27号)的要求开发建设该地块;

竞得人须承诺依法竞得项目地块、完成项目建设并自项目运营后第三个会计年度达到规模运营,具体达到以下经济指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累计不低于25亿元人民币;项目运营的首个完整年度,项目方在本区实现营业收入约200亿元人民币;项目运营首个完整年度在本区缴纳税收约3800万元;规模运营后的首个完整年度,项目方在本区实现营业收入约250亿元人民币;规模运营后的首个完整年度在本区缴纳税收约5000万元;

竞得人须承诺,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范围内办理工商登记,并将其税务征管和统计关系纳入本区。项目建成运营后在本区实际经营办公,运营后10年内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对外转移业务收入;

竞得人须承诺,按《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与投资标准(指引)的通知》的标准,出资完成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城市道路建设,并无偿移交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管理;

竞得人须承诺,由竞得人负责,参照《广州市水务局关于黄埔区HP-HSS-01地块用地清单的意见》,落实水利工程等各方面要求。出资开展项目地块约548米岸线的堤防改、重建工作。地块内的建设工程依照《水法》、《防洪法》规定的程序、权限经水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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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HP-HSS-03地块出让面积192010㎡(城市道路用地面积27348㎡,绿地用地面积80065㎡,河涌用地面积5043㎡,可建设用地面积79554㎡),计容建筑面积≤296880 ㎡,起始价227114,竞买保证金45423,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

出让文件显示,竞买申请人或其实际控股股东须具备文旅项目开发及运营经验,在运营文旅项目不少于3个;

竞得人须承诺,项目总投资不少于6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50亿元)。项目建设内容以文旅总部为核心,集创新金融、创客新城、文化旅游、商业配套于一体的国际慢岛;

竞得人须承诺,严格按照本地块出让公告及《关于核发广州市黄埔区HP-HSS-03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开规划资源设〔2020〕28号)的要求开发建设该地块;

竞得人须承诺依法竞得项目地块、完成项目建设并自项目运营后第三个会计年度达到规模运营,具体达到以下经济指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累计不低于50亿元;项目运营的首个完整年度,项目方在本区实现营业收入约400亿元;项目运营首个完整年度在本区缴纳税收约7400万元;规模运营后的首个完整年度,项目方在本区实现营业收入约500亿元;规模运营后的首个完整年度在本区缴纳税收约1亿元;

竞得人须承诺,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范围内办理工商登记,并将其税务征管和统计关系纳入本区。项目建成运营后在本区实际经营办公,运营后10年内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对外转移业务收入;

竞得人须承诺,按《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与投资标准(指引)的通知》的标准,出资完成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城市道路建设,并无偿移交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管理;

竞得人须承诺,由竞得人负责,参照《广州市水务局关于黄埔区HP-HSS-01地块用地清单的意见》,落实水利工程等各方面要求。出资开展项目地块约1833米岸线的堤防改、重建工作。地块内的建设工程依照《水法》、《防洪法》规定的程序、权限经水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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