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龙商业:委任陈德力为公司执行董事

   2020-06-15 5470

6月15日,宝龙商业管理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委任陈德力为公司执行董事。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在6月1日,陈德力已被委任为宝龙商业的行政总裁以及宝龙地产的联席总裁。

目前,陈德力已与宝龙商业订立服务合约,自2020年6月15日起初始期限为3年,并可根据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适时轮值告退及重选。根据服务合约,陈德力有权就担任执行董事收取薪酬每年人民币240,000元,且获董事会酌情发放应付花红。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陈德力历任新加坡嘉德置地凯德商用的中国区域总经理,万达商业地产副总裁兼商管公司常务的副总裁、新城商业的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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