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日,南京五星电器公司在滁州开办的卖场,开业之前被砸一事,被南京媒体“炒”得沸沸扬扬:有请当事人说话、连线滁州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请专家学者发表看法,有的认为是,“卖场这种新型业态对传统地区总代理营销方式的冲击”;有的认为“当地市场是个竞争不充分的市场”……
“五星滁州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作出批示,派公安、工商等部门到店内,并召集14家代理商开会协调解决纠纷,使事件基本得以平息。但在市场经济中,不同的经营主体如何面对竞争?仍是一个没有了结的话题。
究竟该如何看待市场竞争,记者电话采访了国内权威经济学家——中国商业学会副会长、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黄国雄。
此次所谓“事件”是:五星滁州店经营的手机由于直接从上游代理商手中或从五星总部调货,定价普遍低于当地零售商,有的比当地代理商的供货价还低,当地代理商认为“这分明是在打击我们”,“涉嫌倾销”,于是14家手机代理商联合成立“滁州通讯协会”,进行阻挠,以“维护自己的市场秩序”。4月18日和19日,五星滁州店连续两天遭遇“暴力干扰”。
其实,这种事10年前南京也发生过。当时还是小经营体的苏宁,在空调经营上采取低价策略,让八大商场头痛,8家商场联合抵制苏宁,凡是与苏宁有关系的厂家,统统令其“撤柜”。当时,是八大商场最终败下阵来,此次,却是“小舢板”们败了。
现代经济学把市场分为三类结构:“垄断竞争市场”、“寡头垄断市场”、“完全垄断市场”。完全垄断市场是不完全竞争市场的极端。现实的市场经济不是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许多市场既非完全竞争也非完全垄断,而是两者兼有。企业的巨大规模可以形成垄断。为避免大企业在市场上“兴风作浪”,政府设立了《反垄断法》。黄国雄认为,不同经营主体的商业促销有个“三原则”:不侵害消费者利益、遵守国家规定、不低成本倾销。只要不违背,就是合法的。
他认为,“一家经营企业对自己的商品定多少价,取决于进货成本、流通费用和利益取向等因素,五星的采购超越二三等级不必要的环节,从一级代理商或从厂家直接进货,价格自然会低出不少。”“连锁经营的优势在于,它通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降低进货成本,低于社会成本经营又能获得利益,也只有这样,才能获得生存空间。不仅现在要发展连锁这种经营模式,将来也要发展;不仅家电行业要发展连锁,其它行业也要发展连锁。”
“小舢板”联合也是希望在市场形成地域垄断,想当个诸侯。黄国雄说,这是先进业态与传统经营模式的矛盾。矛盾的产生,究其原因,缘于观念的滞后、体制的阻碍和具体贯彻中的分歧等。他特别提出,“‘五星滁州事件’早已不是一家企业、一个城市的个别现象”,类似情况,在全国其它地方也曾出现过。
“滁州手机代理商用‘行业联盟’来维护‘价格秩序’,抵制别的企业进入,这是行业垄断、地方保护主义的表现,这种做法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行业协会绝不能搞行业垄断、区域垄断,应该从保护行业的整体利益出发,优化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否则,就失去了行业协会的意义。”(消息来源:新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