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拟以应收款债权进行资产管理计划 总额不超过5亿元

   2020-07-02 6400

7月1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拟以特定应收款债权进行资产管理的公告。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杭州鼎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作,以子公司持有的应收款为基础资产发行相关产品进行资产管理,总额不超过5亿元。

据悉,本次资产管理计划名称为”阳光城集团-杭州优选资产收益权”,资产受托管理人为杭州鼎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总额不超过5亿的额度范围内分期实施,每一期资产管理存续期间不超过6个月。

担保方面,阳光城作为共同债务人及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关于为子公司重庆穆光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披露,阳光城持有85%权益的子公司重庆穆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提供12.3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作为担保条件,阳光城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光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土地提供抵押,东莞光启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阳光城则对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重庆穆光房地产另一股东方刘旭东按权益比例为阳光城提供反担保,重庆穆光房地产为阳光城提供反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23.8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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