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连续发布了多宗土地出让公告,计划于2020年8月28日公开拍卖市区14宗地块、3宗拟出让地块,总出让面积达686.16亩,起拍总价共计95.62亿元。
其中,位于福州市区的14宗地块含晋安区6宗、仓山区4宗、鼓楼区4宗,即2020-33至46号地块,总出让面积38.06万平方米。
出让文件显示,市区14宗地块中,仅位于晋安区横屿路北侧、牛岗山公园以南、鹤林片区H06地块占地面积最大,即宗地2020-33号,达5.05万平方米,为住宅用地,容积率1.0-2.09,出让起始价21.09亿元,起始楼面价2.09万元/平方米。
位于鼓楼区福屿路北侧、西二环中路以西、福屿路旧改地块一的宗地2020-38地块,起始楼面价最高,达2.52万元/平方米,土地面积3500平方米,为住宅用地,容积率1-1.1,出让起始价0.97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宗地2020-33、34、35、37、38、39号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自持社会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方式出让,2020-36号地块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安置房”方式出让。
其中,2020-33号限价27.42亿元,34号限价16.44亿元、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20%的自持社会租赁住房、配建商业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35号限价19.48亿元、自持商务办公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期限10年;36号限价23.01亿元、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27%的安置型商品住房、配建商业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37号限价9.05亿元,38号限价1.27亿元,39号限价6.96亿元、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8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等。
销售价格方面方面,2020-33、34、35、36、37、38、39号拍卖溢价率在20%(含)以下时,销售价格不予调整;当溢价率在20%至最高限制价格之间的,溢价率每上升1%(四舍五入),销售价格予以上浮0.3%,销售价格最高按上浮3%确定。
此外,3宗拟出让地块实行用地预申请制度,由竞买人在2020年7月31日至8月6日的工作日期间提交申请文件均为非住宅用地。
其中,宗地编号5为南公园旧改地块二,面积54.5亩,为商服用地,起始楼面价1.99万元/平方米。宗地编号6为福屿路旧改地块二,仅6亩,为商业体育用地,起始楼面价1.48万元/平方米;宗地编号7为帝封江出让地块三,面积54.65亩,为公共服务(养育老地块),起始楼面价2580.22元/平方米。
另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报道,7月23日,福州发布“关于印发《福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限制擅自挪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