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武昌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司门口附近一家大型超市检查时,发现其蔬菜卖场农药检测公示台前没有摆放检测仪器,但仍公示称10类蔬菜合格。
记者昨在工商询问笔录上看到,在接受工商人员调查时,该超市相关负责人称,检测仪器9月22日出现故障,但没有及时修理。9月22日26日这期间有没有进行检测?超市相关负责人表示,没有。
早在2003年,《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就公布实施,其中明确规定蔬菜批发市场、超市等蔬菜经营单位对进场销售的蔬菜,应当由本单位进行检测或者委托中介检验机构检测,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进场交易。
工商办案人员表示,该超市不仅销售未经检测的蔬菜,而且还对外公示合格,这种明知故犯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据了解,9月26日当天,该超市就花1000多元购买了一台新的检测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