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光控股9亿元收购广州天河商办资产剩余49%股权

   2020-12-08 14030

12月7日,珠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作为买方,与卖方就收购事项订立买卖协议。

根据买卖协议,买方已有条件同意购买而卖方已有条件同意出售销售权益(相当于目标公司49%股本权益),代价为人民币9亿元(相当于约10.38亿港元)。

卖方为广东珠光集团有限公司,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谢炳钊及朱各亮,卖方主要从事项目投资、贸易、货物进出口、市场营销策划与谘询、室内设计及装饰以及商务信息谘询。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目标公司分别由珠光控股及卖方分别持有51%及49%股本权益。目标公司的主要资产为一宗位于广州的土地,该土地计划发展为集(但不限于)购物中心、办公室物业及高端公寓楼宇为一体的商业综合大楼。

该项目位于天河区黄埔大道东,总地盘面积约6.36万平方米,用作销售及发展的总建筑面积分别约35.22万平方米及36.07万平方米,项目分为四期进行发展。第一期至第三期项目于本公告日期正进行施工。

第一期项目涵盖四座公寓大楼(包括部分零售),占可供出售总建筑面积约3.31万平方米,其于2020年7月开始预售,并预期于2022年4月竣工,而项目余下期数用作销售的总建筑面积约31.91万平方米,预期于2025年5月前竣工。

目标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核资产净值及总资产分别约人民币9.03亿元(约10.41亿港元)及约人民币48.39亿元(相当于约55.8亿港元)。

紧随完成后,珠光控股将拥有目标公司的100%股本权益,而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珠光控股表示,董事会对中国一线城市及粤港澳大湾区物业发展业务前景抱持乐观态度。凭藉收购目标公司余下49%股本权益,集团将得以全权控制项目及完全拥有广州土地。

其续称,该项目已规划广州国际金融城范围内,故其发展潜力庞大。鉴于广州土地发展潜力且其地理位置优越兼交通便利,董事会认为,收购事项诚属集团于广州进一步发展及扩张其物业发展业务的策略性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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