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越秀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称,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年度保障安排差额为人民币22,947,000元,将付予武汉买方(越秀房托的特殊目的公司)的2020年下半年保障付款为人民币9,786,000元。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为令越秀房产基金减低其所面对的经营武汉物业相关早期风险及确保越秀房产基金于有关期间内收取预期、递增及持续性净收入,武汉卖方(越秀地产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城市建设开发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已在收购契约中同意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包括该日)止期间向武汉买方提供保障支付,惟须待收购事项完成。
根据保障安排将向武汉买方作出的任何保障支付须每半年支付一次,按有关期间的实际经调整净利润与基础经调整净利润的差额厘定。保障安排期内三个财年的基础经调整净利润金额分别为人民币78,000,000元、人民币98,000,000元及人民币110,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