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称,股份转让最终完成后,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比例均衡,公司任一股东均无法单独控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公司将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此前报道,深圳国际拟148.17亿收购苏宁易购合计23%股权,其中深圳国际全资附属公司深国际(深圳)及鲲鹏资本分别可能收购苏宁易购的8%及15%股权。
就深国际和鲲鹏资本或鲲鹏资本指定投资主体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苏宁易购表示,根据深国际、鲲鹏资本出具的说明,深国际和鲲鹏资本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未达成一致行动的安排。
此外,根据鲲鹏资本出具的说明,鲲鹏资本尚未就本次股份转让明确指定投资主体。因此,深国际和鲲鹏资本不存在一致行动的意愿或安排。
同时,交易双方明确,尽管深国际、鲲鹏资本最终同受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深圳市国资委”)控制,并存在其他共同对外投资的情况,但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苏宁易购还回应,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任一股东均无法单独控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因此,本次股份转让最终完成后,公司将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对于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苏宁易购表示,公司前五大股东积极支持公司互联网零售业务发展,致力于推动公司战略实施落地,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苏宁易购续指,公司治理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稳定运作,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均衡,不会出现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因此,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状态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
同一日,苏宁易购还发布公告表示,张近东与苏宁电器集团于2021年3月1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协议》于本次股份转让所涉拟转让股份过户后生效。
本次股份转让后,苏宁易购持股5%以上股东分别为张近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鲲鹏资本、深国际,前述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1.83%、19.99%、15%和8%。
除前述股东外,苏宁易购其余股东持股比例均未超过5%,公司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也不存在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的股东。
公告显示,截至协议签署日,苏宁电器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苏宁易购1,564,437,699股股份。
于2021年2月28日,张近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宁电器集团与深国际、鲲鹏资本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张近东、苏宁电器集团拟分别将其所持上市公司487,952,858股股份、622,352,004股股份转让给鲲鹏资本或其指定投资主体,苏宁控股集团、苏宁电器集团拟分别将其所持上市公司309,730,551股股份、435,072,622股股份转让给深国际。
就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宁电器集团所持剩余上市公司507,013,073股股份,苏宁电器集团拟在行使股东权利时与张近东采取一致行动,并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协议签署并生效后,张近东合计拥有苏宁易购2,031,928,019股的表决权,占公司目前总表决权的比例为2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