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不得以商业综合体作为房地产开发的卖点

   2021-08-12 乐居财经 孙肃博14770

7月2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完善商业网点规划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其中,与苏州商业规划建设相关重点主要有五项。

据通知,江苏省将严控大型商业综合体的规模和数量,避免出现商业过剩和同质化竞争;规定不得以商业综合体作为房地产开发的卖点,进行虚假宣传;建设单位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业综合体,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业综合体;几种应重点建设的业态形式,主要包括:一是特色商业街区、二是商品交易市场、三是农产品市场、四是商贸物流园区;将推广邻里中心模式,建设集商业、休闲、文化等功能于一体的便民生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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