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贷款事项。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于公告日,大悦城控股作为借款人与若干银行(统称贷款人)签订贷款协议。
根据协议,贷款人按照贷款协议所载的条款及条件向大悦城控股提供6亿美元或等值的多段定期贷款,共分为三段。A段金额为1亿美元或等值,B段金额为2亿美元或等值,而C段金额为3亿美元或等值。
A段贷款的最终到期日为自贷款协议日期起计36个月后的当日,B段贷款的最终到期日为自贷款协议日期起计36个月后的当日,而C段贷款的最终到期日为自贷款协议日期起计60个月后的当日。
根据贷款协议,倘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并非或不再是大悦城控股单一最大股东(直接或间接)或对其拥有管理控制权;及/或并非或不再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中央政府大部份拥有或以其他方式控制,则将构成违约事件。
当发生违约事件时,贷款人所承担的贷款金额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应予以取消,并减至零;及/或全部或部分贷款金额连同应计利息及所有其他应计或未偿还的款项应立即到期偿还。
于本公告日期,中粮集团为大悦城控股最终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