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机构被指失职 北京友谊商场索赔28万

   2007-11-02 5600

  委托鉴定机构对友谊商场内的翡翠手镯进行了鉴定,结论是真品,但消费者购买后鉴定却是掺杂。为此,友谊商场将鉴定机构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8万元。

  原告北京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诉称,原告将一批珠宝玉石委托被告鉴定,由被告对这些珠宝玉石作出质量等级鉴定报告。今年5月22日,消费者单某以5.8万元在友谊商店购买了一只手镯。后消费者分别向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首饰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所购手镯进行鉴定,结果皆为翡翠(漂白、填充)。为此,消费者投诉至12315,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对原告进行了行政罚款,并赔偿消费者损失。

  北京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该损失完全是由被告的错误鉴定结论造成,且该事被消协曝光,广大消费者仅知原告掺杂、以次充好,却不知内在实际原因,使原告拥有40多年的友谊商店的优良商品品质及品牌服务受质疑。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故诉至法院。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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