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浙江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甬土告〔2021〕01060号)公告,将对46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拍卖方式出让。
其中一宗地块编号为甬储出2021-077号,名称为海曙区气象路地段HS06-01-08c地块,该地块位于海曙区气象路地段,东至丽园南路,南至环城南路防护绿地,西至轿辰美通4S店,北至南苑街,规划为城镇住宅、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商务金融用地。土地出让面积29165平方米,容积率1.3 ≤ R ≤ 2.8,建筑面积81662平方米。
宗地采用“限房价、限地价、摇号”的方式拍卖出让。起始总价人民币144215.1万元,起始楼面价17660元/平方米,设定本地块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高于33100元/平方米,商品住宅毛坯最高销售单价不高于36410元/平方米;车位最高销售价格不高于23万元/个。
拍卖开始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13:30,当土地竞买报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系统直接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摇号,摇号资格确认询问时间为10分钟(最高报价者也必须确认)。摇号资格确认结束后,转入线下摇号程序。
本地块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48个月内竣工,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方支付相当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0.2‰的违约金,造成土地闲置的,出让方有权依法向竞得人征收相当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20%的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