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新发生未清偿到期金融债务本金达13.44亿元

   2021-12-31 观点网5730

12月30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未清偿到期债务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新华联下属部分控股子公司因资金状况紧张,出现部分未能清偿到期金融债务的情况。截至公告日,公司之前发生的未清偿到期债务中有10.80亿元已经清偿或达成和解,新发生未清偿到期金融债务的本金为13.44亿元。

新华联表示,公司及子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及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获得债权人谅解、达成和解,同时将积极筹措还款资金,力争妥善解决上述未清偿到期债务事宜。

此外,新华联于近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宁01民初75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与新华联及下属子公司银川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做出判决。

判决指,被告银川新华联偿还原告中信银行银川分行借款本金3.46亿元及相关利息;原告中信银行银川分行对被告银川新华联提供的相关抵押、质押享有优先受偿权,对银川新华联100%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公司对以上被告银川新华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截至公告日,新华联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及总金额合计4.8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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