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与新疆尚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终止协议书》的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友好集团与尚品公司就友好集团租赁开设的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环北路989号的“友好时尚购物城”项目签订《终止协议书》,提前终止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友好集团表示,本次签订《终止协议书》,提前终止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有利于公司规避经营风险,避免该项目持续亏损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
因提前终止原《租赁合同》,根据《终止协议书》的约定,公司需向尚品公司支付补偿款2423.97万元,由此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3.97万元。
据公告披露,友好集团于2012年11月与乌鲁木齐西域玖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环北路989号“昊元上品”综合商业楼地下第二层至地上第七层共计10.09万平方米的商业房产(以下简称“该项目”)开设大型综合性购物中心,租赁期限为2012年11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租金总额为9.15亿元。
2013年12月,因乌鲁木齐西域玖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分立调整,将《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赁房产全部划转给新疆尚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故该项目《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变更为尚品公司。
友好集团将该项目命名为“友好时尚购物城”,于2014年10月开业经营。自该项目开业以来,受宏观经济下行、市场竞争加剧、电商分流等因素影响,该项目市场培育期较预期延长,持续处于亏损状态。
公司结合该项目实际情况,采取了调整经营业态、创新营销方式、降低运营成本等一系列措施,使得该项目实现逐年减亏,但总体经营情况距离公司预期目标始终存在较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