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国庆前夕,华夏幸福的偿债方案正式出炉,方案详细描述了公司偿还2192亿金融债务的7个方式。4个月后,华夏幸福的偿债之路迎来了重大进展。
2月9日,华夏幸福(600340.SH)发布公告称,截至目前,前《债务重组计划》中的金融债务已签约实现债务重组的金额累计为429.18亿元,相应减免债务利息、豁免罚息金额共计28.69亿元。
具体来看,目前华夏幸福化解债务的方法有5个。其中,通过“兑、抵、接”的方式,与相关债权人签署的《债务重组协议》涉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务金额累计为373.11亿元,相应减免债务利息、豁免罚息共计28.69亿元,包括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债务金额233.86亿元,其他金融债务金额139.25亿元
此外,通过债务展期的方式化解优先类金融债务额4.15亿元以及即通过出售资产带走金融债务约51.93亿元。
华夏幸福表示,公司将坚决恪守诚信经营理念,以“不逃废债”为基本前提,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公平公正、分类施策的原则,稳妥化解华夏幸福债务风险。
化债进度20%
华夏幸福首次公开化债方案,是在2021年9月30日。 根据彼时的债务方案,华夏幸福将通过7步偿债。
1、卖出资产回笼资金约750亿元;
2、出售资产带走金融债务约500亿元;
3、优先类金融债务展期或清偿约352亿元;
4、现金兑付约570亿元金融债务;
5、以持有型物业等约220亿元资产设立的信托受益权份额抵偿;
6、剩余约550亿元金融债务由公司承接,展期、降息;
7、其他事项,如欠息、罚息予以豁免等。
公布偿债方案两个月后,获得了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82票同意票数,占债委会全体成员总票数的71.93%。自此,华夏幸福债务重组将迈入实质性落地阶段。
华夏幸福方面透露,票决通过签署协议后,意味着公司主要金融负债将展期5-8年,为公司后续恢复“造血”赢得了宝贵时间。
事实上,在债务重组计划获得通过之前,华夏幸福对到期需要偿还的14只公司债券以及3只中期票据给了具体的化债细则。其中在偿还期限方面,信托计划期限初定为8年,债务本金展期至债务重组协议签署日后8年期满,置换后债务本金期限至债务重组协议签署日后5年期满。
今年年初,华夏幸福首次公布了化债的进度。1月19日,华夏幸福发布公告称,与相关债权人签署的《债务重组协议》涉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务金额累计为88.57亿元,减免债务利息、豁免罚息共计5.47亿元,占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65亿元的14.91%。
据了解,该等债务是华夏幸福通过“兑”、“抵”、“接”的进行化解的。彼时消息一出,华夏幸福股价应声上涨,1月20日开盘冲高,最高涨幅4.47%。
从债务重组计划的公布到通过,再到对部分债务签署重组协议的落地,华夏幸福动作很快。4个月左右的时间,华夏幸福的偿债进度已经将近20%。
但华夏幸福的偿债之路上也有荆棘。2月7日,中融信托曾发布信托计划临时管理报告称,由于华夏幸福提供的债务重组条件违背了《债务重组计划》和债务化解工作的原则,且债务重组条件仍存在较大的风险。
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利益,作为受托人的中融信托暂时无法代表本信托计划加入华夏幸福债委会,或代表本信托计划接受华夏幸福目前的债务重组方案、签署《债务重组协议》。
对此,华夏幸福回应称,公司已经与中融信托进行多轮协商,正在对协议具体内容做进一步详细沟通。
积极自救
实际上,华夏幸福在官宣化债方案之前,就已经在积极自救。
去年,廊坊政府、中国平安、工商银行等牵头成立华夏幸福综合性风险小组、债委会,帮助华夏幸福纾困。廊坊政府、河北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河北新空港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其中,华夏幸福持有2.6%股权。
华夏幸福第一步就是要减少环京的投入,在战略布局上要做出调整。2020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在产业新城土地储备中,待开发面积及一级土地整理面积,京津冀区域的占比较之前有所下降。
同时,华夏幸福也在频频出售资产回笼资金。2021年2月,华夏幸福将嘉兴南湖项目卖给融创,之后又将南京上秦淮地块转手予以金茂和美的。同年5月初,江西房企中奥地产接盘了华夏幸福位于武汉的新洲双柳地块;5月中旬,华夏幸福将武汉新洲项目51%的股权以2.03亿元的代价转让给合作方宝业集团。
不久后的6月份,华夏幸福将南方总部旗下旧改项目出售给深圳本土开发商鹏瑞,自己则全盘退出,并清空了旗下城市更新项目。7月下旬,又将南京江宁地王"孔雀城上元府"项目转让予万科,退出了项目主体南京孔雀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紧接着,又转让北京丰台科技园49%股权,该项目由华夏幸福在2015年入股,计划总投资额达92亿元。
从旧改、江宁地王再到丰台科技园,华夏幸福在2021下半年所出售的均是投资较大且资金回流期较长的项目,若继续开发,则需投入更多资金。对当下的华夏幸福而言,卖掉项目不仅能增加现金流,也能优化债务结构。
华夏幸福对乐居财经表示,债务重组各项工作正稳妥推进,公司将继续坚持“不逃废债”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债务重组计划》,推动债务重组协议签署等工作,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争取早日化解华夏幸福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