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G28-2021-0095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该土地编号为G28-2021-0095,面积149177.8平方米(折合223.7667亩),位于中山市翠亨新区东片区东四围的商业用地(兼商务用地),原定于3月18日出让的待拍地块,目前出让时间调整至4月8日进行拍卖,往后延了约一个月的时间。
另外,该商业地高度上也做出了调整,建筑高度上降低了约30米。据公告,“项目最高栋超高层建筑的高度应不低于238米,不超过280米”开发建设要求调整为“项目最高栋超高层建筑的高度应不低于238米(含238米),不超过250米(不含2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