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关于租赁房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2007-11-30 25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本公司以协议方式租赁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大商集团哈尔滨新一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三处房产,租金额分别为495万元人民币/月、33万元人民币/月、500万元人民币/年,租赁期限为1年。

  ●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公司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与会11名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本次关联交易对于确保本公司正常经营,以及今后稳定、快速和可持续发展有重要作用。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对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集团)所拥有的两处房产进行租赁。其中,租赁位于大连市中山区青四街30号的大连商场北楼房产,建筑面积合计31294.52平方米,月租金总额495万元人民币;租赁位于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113号的房产,建筑面积合计5288.14平方米,月租金总额33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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