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晚霜罚400商家与小偷私了 法官认定商场侵权

   2008-01-05 8170

  市民王女士在商场偷拿了一瓶19元的化妆品,被保安当场查获,商场暂扣了她随身携带的物品,要她拿2000元来赎。1月2日,双方协商私了,王女士花了400元拿回了被扣的物品,随后向商场管理处反映了此事,但直到昨天,王女士依然未得到商场的答复。

  偷拿商场物品被查获

  我一时糊涂拿了商场的化妆品,但商场要罚我2000元,否则就要把我送到派出所,我该怎么办?1月2日下午,王女士向记者求助说,1月1日下午3时许,她到一家商场购物,在一楼柜台挑选化妆品时,偷偷将一瓶19元的晚霜放进了自己的包里。王女士背着包刚走出商场门口,保安就将她拦住,并带到一间办公室。王女士当场承认了自己偷拿物品的事实,工作人员给她指出两条路:要么将她送到派出所,要么按商场的店规交上2000元罚款。王女士自知理亏,不敢到派出所,所以答应交钱私了。因随身没带这么多现金,超市工作人暂扣了她的身份证、手机等物品,让她第二天拿2000元来赎。

  交上四百元罚款私了

  第二天下午3时,王女士如约来到这家商场,经过双方协商,她留下了400元才拿回了自己被扣的物品。商场工作人员还要求她写了一份书面材料,证明王女士是自愿缴纳罚款,一切责任由个人承担。尽管交了罚款,但王女士心有不平:我是错了,但商场有权扣我的东西,收我这么多的罚款吗?接到王女士电话后,记者来到这家商场的保安部门,但工作人员拒绝接受采访。随后,商场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负责此事的人不在单位,无法答复记者。商场工作人员记下记者电话号码后表示,相关负责人会与记者联系,但直到昨天晚上记者发稿前仍然没有接到商场的电话。

  私自处罚构成侵权

  市北法院法官陈宝传认为,王女士偷拿超市货物,行为即使被认定为盗窃,也应该由公安机关作出批评教育或者处罚,商场私自处罚不仅不具备法律效力,还违背了法律规定,构成侵权。王女士虽然已经交纳了罚款,也写了情况说明,但她只要有证据证明商场确实收取了罚款,就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要求返还,并要求商场赔礼道歉。

  消费者注意保留证据

  山东原君律师事务所李晶鑫律师表示,如果商家确实遇到被盗的情况,将人送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或协商解决,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追讨损失,要求赔偿。如果消费者遇到搜身、强行扣留、罚款等无理行为,消费者为求脱身,可以先暂时交纳罚款,但一定要让商家开具罚款收据。事后消费者可以拿着罚款收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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