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伊始,土地调控政策接二连三出台。继1月7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后,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出重拳,出台《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要求从严征收土地增值税。1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又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在对用地情况进行检查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发现擅自转让(受让)土地使用权的,涉及未提供相关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等完税凭证的,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财税部门。
地方政府也加强了土地调控力度。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朱亚福表示,长春市今年将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要坚决收回重新配置。对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闲置费。
业内人士认为,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及严查闲置土地等调控措施首当其冲是打击“囤地”。据了解,目前长春市场上“囤地”现象并不少见,但主要是一些有实力的开发企业超战略性的囤地行为,一方面表示开发商对楼市未来的预期是向好的,但另一方面也会带来不利于房价稳定等方面的问题。另外据了解,一些开发企业并不是不想开发,而是由于房地产开发所需启动资金大、同时又面临融资困难,部分中小企业出现资金短缺无力开发的情况。此外,还有因为地上物拆迁困难,项目没有办法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企业,也将受到此次调控影响。
长春一家本地开发企业认为,土地严格调控对于各家房地产开发商的影响不尽相同,对有大量土地储备的公司利润水平有较大的影响,因为这些公司此前拿地普遍价格低廉,如不按期开发,相关税费也就更高昂。而部分本来资金实力不强的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会更加严峻,甚至可能被淘汰出局。
目前长春房地产市场上,受宏观调控和2008年市场并不明朗的情况影响,部分开发商不得不采取措施为手中已经拿到的土地找归宿,尤其是“囤地型”的开发商,往年拿到的地块大量积压在手中,如果不想被收回,只能在政策压力下联合开发,或自行开发;而一些战略性囤地的开发企业,也被迫纷纷提前自己的上市计划,表现为一些大规模的住宅区整体放量。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开发企业新到手的土地,由于对未来市场前景不可预期,也只能决定提前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