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一超市亏损率超标 促销员被迫“埋单”

   2008-03-19 5100

走进位于咸阳市区繁华地段的晶众家乐超市,就能看到琳琅满目的商品,但当顾客一旦选中有的商品时,部分促销员却要求顾客先拿着小票去交钱,然后才能回来拿商品。显然这与我们在其它超市购物时有点不同,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亏损率超标促销员被罚

这一付款方式的改变 ,要从2008年2月26日这家超市对所有货品的一次例行盘点说起。

这次盘点发现超市的日配科的亏损率达9,折合成人民币就是9000多元,是超市开业6年多以来最严重的一次。日配科平常负责火腿肠、奶制品和速冻食品等的销售,店方为其规定的允许亏损率是5。因此,扣除了允许范围内的亏损金额4000多元,再加上一些供货商也承担了一部分损失后,这次日配科实际出现了近2000元的亏损。

据反映,为了弥补损失,店方称由于对商品看管不力,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因此对日配科的13名员工和促销员作出下列处罚:科长罚款400元,两名超市员工各罚款150元,均直接从工资里扣除;双汇食品和得利斯食品的两名促销员各罚款150元,其余八名促销员各罚款100元。

其实这次亏损,从上次盘点到这次2月底的盘点中间,恰好是春节期间。经过盘点发现,双汇和得利斯这两个牌子的肉制品,丢失的货品累计达8000多元。其中得利斯的一种价值18多元的圆火腿丢了180多根,双汇牌的一种250克包装的五香酱牛肉丢了40多袋。

店方要求促销员交钱才能上班

据受罚员工说,店方曾在2月29日要求日配科的10名促销员交纳罚款,因为不服气大家谁也没有交。等到3月2日,店方以他们不交纳罚款为理由,让保安把这十名促销员清场,并声称如果不交钱就不要来超市上班。现在在日配科的卖场里只能看到三名驻店促销员,其余的都是由供货方派来的临时促销员。其他促销员有的提出了辞职,有的还在与超市僵持,都没有正常上班。日配科的三名正式员工中,有一名理货员认为此事处理不合理而提出了辞职,记者去采访的当日是她在那里上班的最后一天。

其实日配科负责的其他商品,包括各种品牌的奶制品和速冻食品则基本上都没有什么损失。可是他们同样要为这次的亏损承担责任,店方给他们的理由就是,因为日配科是一个整体,一个团队,所以大家要共同承担责任。很多促销员都表示,其实并不是交不起那100块钱,只是实在想不通为什么要交。 为什么我们的货品明明没有丢却也要被罚款呢? 我以前也在其它超市干过,类似的情况别的超市从来没有这样处理过。

据了解,超市其他片区促销员也在注视着事件的发展。因为今天的别人,有可能就是明天的自己。这件事的处理,关系以后很多促销员的切身利益,一旦开了先河,那后果是大家都不愿见到的。被罚员工说, 他们(其他场的促销)也不愿我们交,现在都看着我们呢。

记者来到与晶众家乐超市一街之隔的另一家大型超市,随机采访了几位促销员,该店的一位促销员是这样回答的, 商品丢了肯定是超市的责任啊!我们只是负责促销的,又不是超市的员工。除非是看到有人乱拿东西,其它时候只要做好本职工作就行,超市的防损部门会负责。

日配科的促销员觉得这次对他们的处罚不公,他们在超市只是负责促销工作,防盗的主要责任不是他们的,而他们只能在货架前防范,不可能也难以跟着那些顾客直到收银台监督结账。超市以对商品看管不力为由,对他们进行罚款,实在不能信服。

记者采访 店方回避

据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促销员说,店方在处罚时曾拿出一份超市2006年制定的条例作为依据,其中规定如果发生亏损要由直接负责的员工承担损失,这里的员工包括促销人员。但是以前进店时超市从未告诉她这些规定,直到这次出事她才知道。 早知道这样,我根本就不会来这家超市促销!

这位促销员还告诉记者,他们是由供货方招聘,派到各个超市卖场区负责该品牌产品的销售工作的。他们质疑超市有什么权力对促销员做出金钱上的处罚呢?

带着许多疑问,记者找到了超市的负责人希望了解其中原由。同样也被罚了款的日配科刘科长在我们一再追问下,称自己很忙,让记者直接找店长。一位自称姓赵的店长秘书说该店的岑店长不在店里,负责具体工作的于副店长也不在。接着记者想向她了解此事的情况,这位赵秘书又推说自己不负责超市的营运工作。第二天记者电话采访了那位于副店长,被告知现在负责这件事的人不在店里,她只是知道有这件事,但有关的具体情况及前因后果并不十分清楚。在记者留下了联系电话后,这位于副店长就匆匆地挂断了电话。截至记者发稿时,一直没有收到咸阳晶众家乐超市方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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