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货吸收合并华联商厦获上海市政府同意

   2004-06-04 8890
华联商厦与第一百货今日均公告称,2004年4月7日,两公司签署《合并协议》,第一百货以吸收合并方式合并华联商厦。2004年5月10日,本次合并获得两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2004年5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有关文件同意第一百货吸收合并华联商厦。

  根据《合并协议》,第一百货以吸收合并方式合并华联商厦尚待以下条件满足后生效: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国家股换股处置事宜;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以吸收合并的方式进行的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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