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是借壳却巧妙破解了联交所反收购规则?
●黄光裕高价卖国美“左手倒右手”?
●房地产业务分拆上市还是借壳上市?
本周一,炒作了近三年时间的国美上市之旅终于尘埃落定,黄光裕凭一夜之间“拿到”88亿元再次成为资本市场的焦点人物。然而,在一系列风光背后,黄光裕和国美还是留下了诸多的疑问有待解答。
何以借壳而非IPO?
众所周知,国美一直在做IPO的准备,为何最终又采用蛇吞象的借壳方式?
曾多次主刀操作内地民营企业赴香港借壳的刘梦熊指出,IPO对拟上市公司过去3年资本、负债、营业额、税利和董事会架构有严格的限制。从时间成本上讲,如果一切进展顺利,IPO需耗时9个月,但这9个月是非常理想的情况,即呈报的资料真实完整性完全达标,中间没有任何反复。刘梦熊介绍:“如果在审核过程中,有关机构对其中任何一项有质疑,半年内得不出结论的情况都有可能。届时,由于时效性,比如报表已经过时,拟上市公司只能把准备工作推倒重来。”而国美是否遭遇到类似的情况尚不可知。
刘梦熊还指出:国内民营企业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环境过渡的发展过程中,难免不出现“两盘账”等问题,借壳上市是他们“潇洒告别历史,脱胎换骨”的最佳时机。
有业内人士用“心急火燎”四个字来形容国美的心态———时间是黄光裕关心的重点,落脚点则是资金。国美拟订了庞大的扩张计划,对资金的需求巨大。根据中国鹏润披露的信息,装入上市公司的“国美电器”未来两年的开店成本超过4亿元人民币。
破解联交所反收购规则?
投行人士称,虽然均属借壳上市,国美电器与借壳海尔中建(1169.HK)的海尔集团相比,其效果完全不同,国美电器的财技更高一筹。
海尔集团的借壳将被联交所视为新公司上市,必须从头走完IPO的全部审批程序,而这至少需要9个月时间。
香港联交所于3月3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上市规则》关紧了借壳上市的后门。
新规则的限制主要体现在增设“反收购行动”一项,将进行反收购的上市公司视作新申请人,必须按照IPO的程序审批。
刘梦熊指出:中国鹏润大可放心,“国美电器借壳注定不会被联交所界定为反收购。它并不符合《上市规则》对反收购的界定”。
《上市规则》对反收购的一种界定是:注入资产值达到壳公司资产的100%,且收购事项发生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中国鹏润2003年年报显示,截至2004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约7.1亿港元,而注入的国美电器截至2004年3月31日的总资产约31.9亿元人民币(约合29.6亿港元),远远超过100%的比例。但在收购国美电器之前,中国鹏润的控制权已掌握在黄光裕手中,而收购后黄光裕的持股量不减反增,不存在壳公司控制权变动的情况,因此并不符合反收购的这种界定。
反收购的另一种界定是:在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24个月内,上市公司向取得控制权的人士收购的资产值达到壳公司资产的100%.黄光裕取得中国鹏润(原名“京华自动化”)控制权是在2002年2月,如今已超出24个月的时限,也不符合反收购的这种界定。
49倍市盈率赢家是谁?
中国鹏润用88亿元人民币的代价购买国美电器2.41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溢价超过30倍。若计算市盈率,去年年底国美电器净利润为1.78亿元人民币,则此次收购作价的市盈率高达49.4倍。这种“左手倒右手”高价是否公允?
“这个49.4倍是按照国美电器2003年的业绩算出来的,并不代表国美电器未来的业绩情况。”鹏润投资集团副总裁张志铭昨日向记者解释说,“国美电器业绩增长的幅度很快,200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达到了8454万元人民币。如果按照这个增长速度,把未来的净利润贴现来计算,收购的市盈率并没有49.4倍那么高。”
从股权结构看,黄光裕是88亿元人民币(约83亿港元)收购代价的受益者。市场人士关心的问题是,黄光裕在取得这些证券后,是否会择机套现,以兑现这几十亿诱人的纸上财富?
刘梦熊指出:黄光裕必须找到足够成交量,把得到股份和可换股债券处理出去,否则只是纸上富贵,但减持套现的手续相当简便,只需选择证券公司或投资银行,签订承配协议,将股份及可换股债券折让出手,中间只经过签订承配协议、钱款到账、报交易所公布这几个步骤。
中国鹏润与Gome HodingsLimited确定的收购条款对黄光裕未来的减持相当有利。黄光裕所得的中国鹏润新股不受任何禁售期限制,可以随时选择适当的时机出售。可换股债券期限为三年,在到期前黄光裕可随时行使换股权或择机转让。
可换股债券转让需经中国鹏润批准,但黄光裕又是中国鹏润的实际控制人。
房地产业务分拆或借壳上市?
即将更名为“国美电器”的中国鹏润还有一块房地产业务。2002年初,黄光裕控制中国鹏润后,后者以1.95亿港元的代价向黄光裕收购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北里7号院物业项目39.2%的权益。今年2月,中国鹏润宣布向黄光裕控制的ShinningCrown发行可换股债券,以筹集资金3亿港元,主要用于收购上述物业项目剩余60.8%的权益,从而将该项目装入上市公司,这也是中国鹏润目前惟一的一块房地产业务。
对于这块房地产业务未来的走向,中国鹏润6月7日的公告指出:“于本公布刊发日期,董事并未就该物业发展作出决定。”黄光裕在同日表示,中国鹏润会继续经营原有的地产业务,但不会在这方面再投入更多资金,未来以零售业务为主。
房地产是鹏润系的重要产业。在银行收紧信贷的背景下,鹏润的房地产未来如何在资本市场上施展?是否会考虑中国鹏润分拆上市?
亦或寻找新的壳资源?刘梦熊指出,按照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业务中如有一块业务上市期满3年,盈利超过5000万港元或资产规模超过2亿港元,即可分拆。而中国鹏润的房地产业务在2002年才拿到39.2%的权益,2004年才得到100%的权益,在上市时间上并不符合分拆的要求。张志铭昨日表示,中国鹏润的这块房地产业务目前尚无明确的分拆计划,近期也没有资金的需求。投行人士指出,在短期内无法实现分拆的情况下,房地产业务另外借壳应是不错的选择。
国美集团尚有37个门店未装入上市公司,包括位于香港、上海等地的公司。中国鹏润执行董事杜鹃于6月7日指出,虽然国美在香港拥有4家门店,但其业务尚未成熟,因此并未注入中国鹏润。除这些门店外,国美集团于上月底在全国启动的音像业务也未注入上市公司。(消息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张冉 李若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