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家企业表示将参与竞买
经过历时近一年的调研,3月27日,城关区政府出台了针对夜市管理的暂行办法,永昌路等夜市的去留问题自此再无悬念。根据《兰州市城关区夜市管理暂行办法》,城关区将成立夜市管理委员会,行使夜市经营场所宏观管理监督权。夜市管理使用权则统一向社会公开招标或拍卖,选择有实力、有资质和有管理经验的企业开办经营管理。这标志着城关区以永昌路夜市为首的诸多夜市将从非法走向合法,从无序竞争走向有序管理。
“目前,已有8家企业表示将参与竞买”,4月8日,兰州瑞德拍卖公司负责人郭永伟说,有意向参与4条夜市开办权竞买的企业主要由房地产商和在兰浙商企业构成。“竞买人可能会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郭永伟表示,此类拍卖在兰州尚属首次,还处于探索阶段,由于没有成功先例,竞得人究竟会得到多大回报,目前尚未可知。郭永伟同时还表示,据他了解,目前拟参加竞买的企业均派人对市场展开了详细的摸底调查。
夜市开办权竞得人将收取摊位费
据了解,永昌路服装小百货夜市开办权(5年),皋兰路服装小百货夜市开办权(5年)的起拍价为70万元;正宁路餐饮服务夜市开办权(5年),老酒泉路餐饮服务夜市开办权(5年)的起拍价为30万元。竞买人必须是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且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
据了解,夜市开办权的竞得人将对夜市进行经营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并收取摊位费。此外,开办方将从收取的摊位费中,向城关区夜市管理委员会交纳10%的夜市管理费。4个夜市的各种收费采取一费制,实行统一收费,摊位管理费均按月收取,残疾人凭残疾证收费减半。拟定的永昌路、皋兰路夜市的摊位费为8元/天,正宁路、老酒泉路为12元/天。
据悉,城关区夜市的准入原则为:优先安排城关区残疾、无业、失业、下岗及两劳释放人员,其次考虑外来人员;申请入市者必须严格按照“谁申请、谁经营”的原则,经营必须经夜市开办方审核准入,报区夜市管委会审定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市经营。
夜市开办权拍卖结束后,有关方面将公布申请摊点的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