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城社区商业将出新规 八分钟实现一站式消费

   2008-04-14 3260
    我市社区商业出台新规划步行八分钟享受“一站式消费”

    本报讯(记者 王永先 王安) 社区商业建设再传利好消息!近日,市经贸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社区商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意见》规划,到2010年,在市区初步建立起以农贸市场(生鲜超市)、中小超市、便利店、餐饮店、美容美发店、医药店、洗染店、金融等8种必备性业态为主的社区商业网点网络。此外,市南、市 
北、四方和李沧区90%以上,崂山、城阳和黄岛区80%以上社区的居民在步行8分钟的范围内,可满足蔬菜副食品等日常基本消费需求。

    网点规划今年十月底出炉

    按照《意见》规定,今年我市将新增社区连锁便利店、小超市120处以上,全市市区80%以上的社区配置蔬菜副食品便民连锁网点。目前,市经贸委等九部门已经启动新增商业网点和业态配置规划工作,规划方案将于今年10月底揭晓。

    《意见》同时规定,各区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社区商业规划的要求,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市建设,针对不同类型的商业社区,有重点地抓好社区商业网点设施建设。在老社区要充分利用好现有商业网点设施,以及社区内闲置的办公用房、厂房、仓库、车库等,不断调整和优化社区商业业态,重点配置居民满足生活基本需求的必备性业态;在已建成但缺少商业网点设施的社区,可设置统一规格、统一标准、美观实用、面积适中的轻型建筑用于发展便民社区商业;在新建社区要预留足够的网点设施,合理配置各种业态和业种,不断提高社区商业的档次和水平。

    每千人拥有一个农贸市场

    在社区商业的建设上,九部门认为应该与该社区的住宅总量、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和居住人口的规模相适应。社区商业网点设施建筑面积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确定的千人指标进行配置,其中每千人拥有生鲜超市(或农贸市场)营业面积宜在80平方米以上。

    同时,针对各地不同建筑特点,《意见》对社区商业的建设配置方式进行了明确规范,一般可分为组团式、沿街式和多点式三种。组团式指在一座单体建筑规模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内,集中配置中小超市、便利店、餐饮店等社区商业必备性业态和选择性业态,商住功能分离,配套服务齐全,在新建居民社区推荐采取组团式的配置方式;沿街式指在部分沿街商业网点,相对集中地引进超市、餐饮等商业服务设施,满足居民对生活必需品就近消费的需要,在老城区的社区中推荐采取沿街式的配置方式;多点式指在老城区中历史形成的,相对较为分散的商业服务设施。

    八分钟实现“一站式消费”

    由于社区商业的目标就是便民,《意见》将社区商业配置的业态业种分为必备性业态和选择性业态,必备性业态必须能够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求,主要包括农贸市场或生鲜超市、中小超市、便利店、餐饮店、美容美发店、医药店、洗染店、金融等8种业态。选择性业态主要用于满足居民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主要包括食杂店、维修店、书籍音像店、照相(或冲印)店、浴池、物资回收、运动健身、茶室咖啡店、花店、家庭服务等10种。一般的社区商业必须以优先配置必备性业态,保证社区内居民可实现在步行8分钟的范围内,满足购物、餐饮等日常消费需求。

    按照居民的最远消费距离,200米以内应配置有便利店;300米以内应配置有餐饮店、医药店;500米以内应配置有中小超市、美容美发店、洗染店;800米以内应配置有农贸市场或生鲜超市、金融服务网点和24小时营业的医药店或医药服务窗口。

    连锁门店将成主力

    在社区商业的形式上,连锁门店将成为绝对主力。我市将在社区中优先发展便利店、中小超市和大众餐饮店等业态,通过规模化、规范化和品牌化的连锁经营方式,逐步改变社区商业的相关问题,提高社区商业的组织化程度和商业层次,保障居民消费安全。同时,引导社区连锁门店拓展服务范围,提供早餐、报刊、小医药等便民服务项目,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

    同时,对于下岗失业人员开办的社区商业便民网点,我市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定,认定通过的则可享受税费优惠、资金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此外,市财政还将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示范商业社区和社区连锁门店的建设。各区也要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资金配套,支持示范商业社区的规划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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