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速冻食品不得销售

   2008-07-03 8850
    长期以来,因为食用便利、价格低廉,散装速冻食品成了快节奏城市生活的一个重要角色。不过自7月1日起,散装速冻面米食品就不能再这样与消费者“坦诚”相对了。按照商务部出台的《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下文简称《标准》),不经预包装的速冻食品不得销售。继续“裸卖”的代价是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标准》针对的正是散装速冻食品最难保证的质量关。散装面米食品的生产原料、生产日期与保质期等标识多数不全甚至没有,个别黑心厂商或商家还可能将一些不合格食品混入其中,以次充好。一些来路不明的食品干脆冒充知名品牌销售。此外,销售人员拆除包装或顾客挑选时,人与食品的接触不可避免,对食品造成细菌污染。散装食品与空气充分接触,还会产生水分蒸发、产品干裂及油脂的氧化、酸败等现象,而空气中的微生物、病毒等也将成为污染源,导致食用不安全。

    记者从市内超市了解到,本次面临撤柜的散装食品包括速冻面米食品和速冻调制食品两种。其中,速冻水饺、汤圆、包子、馒头、炒饭、炒面等属于速冻面米食品;速冻中西式菜肴、肉丸、鱼丸、虾球等属于速冻调制食品。

    记者近日走访广州城区几家大型超市,发现速冻散装面米产品已“难寻芳迹”。取而代之的,是一些简易装的速冻汤圆、水饺、虾饺等。销售人员告知记者,现在卖的汤圆与水饺均是袋装的,散装的在6月30日已全被供应商收回。据透露,卖场上周即接到工商部门的行政指导建议书,店里与供货商联系后,自6月30日开始停止出售散装的饺子与汤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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