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百纳”商标判归张裕 超市建议留缓冲期

   2008-07-22 2540

  6月24日,本报报道了《解百纳商标判归张裕》一文。昨天,该事件又有了新进展。张裕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公开主张解百纳注册商标的权利。而且宣称,从2002年4月14日以来,张裕公司即拥有了解百纳完整的商标权。近年来,行内企业生产、销售解百纳的行为,已经侵犯张裕的合法权利。

  解百纳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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